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,承載著社會穩定、民生改善與公共服務優化的重要功能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:“基層強則國家強,基層安則天下安,必須抓好基層治理現代化這項基礎性工作。”當今時代,數字技術作為世界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先導力量,日益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全過程,深刻改變著生產方式、生活方式和社會治理方式。我們必須牢牢把握數字化發展機遇,促進數字技術與基層治理深度融合,構建出既符合數字時代發展趨勢、又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基層治理新格局,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、形成群眾安居樂業和社會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提供有力保障。
筑牢數字底座,夯實賦能增效根基。數字技術賦能基層治理,必須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,遵循基層發展規律和信息化發展規律,在符合基層實際的前提下統籌推進基層信息化建設,打造完善的數字化基礎設施與數據資源體系,使數字技術逐步深化到基層治理的各個環節。一方面,加大對5G-A、千兆光纖等新一代通信網絡的投資與建設力度,堅持城鄉統籌,大幅提升鄉村網絡設施水平,為偏遠村鎮和社區提供與中心城市近乎同等的網絡服務,不斷縮小城鄉數字差距。另一方面,通過量子計算、云計算、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有機融合,大力提升海量信息的處理效率與數據加密水平,為高負載的應用場景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。實施過程中,需要結合各地資源稟賦與群眾實際需求,分階段推進硬件升級與軟件優化,防止“一刀切”式的建設模式導致“不服水土”或浪費現象出現。同時,還應整合人力社保、不動產、稅務、交通運輸等民生數據,搭建統一的數據采集和管理平臺,對分散在不同部門或地域的零散信息進行清洗、整合和歸類,形成可重復調用的基層“數據池”。
暢通數據鏈路,再造優化服務流程。數字技術賦能基層治理,關鍵要讓沉睡的數據“流動”起來。當前,不少部門之間依然是信息互不聯通、數據封閉,“數據孤島”現象猶如橫亙在基層治理現代化道路上的壁壘,必須根治這一頑疾,從制度和技術上雙管齊下。一方面,通過跨部門、跨層級的數據共享協議,完善鄉鎮(街道)與政府部門政務信息系統數據資源共享交換機制,確保有必要的部門在合法授權范圍內共享數據。另一方面,在技術實現上強化系統對接與接口兼容,建設開放式數據交換平臺,將重復采集的可能性降到最低,最終實現“一數多用”乃至“無紙化”辦理。同時,可以積極探索線上線下融合的服務模式,實現信息“一口式歸集”“一站式分發”“智能化審核”“自動化流轉”,優化服務流程,簡化辦事程序,減少審批環節,讓群眾享受到智能精準、便捷高效、規范有序的公共服務,提升基層治理服務效能。
豐富應用場景,解決群眾急難愁盼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,要把服務群眾、造福群眾作為基層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。加強基層治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精準化解矛盾、兜底民生服務、筑牢風險防線,創造既充滿活力又擁有良好秩序的社會環境。為此,應深挖群眾在日常生活、公共安全、應急管理等方面的痛點難點,提供更加靈活多元的基層治理數字化應用。在社區治理層面,可綜合智能攝像頭、物聯網傳感器、移動終端等設備數據,構建實時監測與預警機制,及時識別和處置各類隱患;對城市老舊小區的物業管理,可通過在線報修、遠程巡查等方式提高問題解決效率,改善居民居住體驗。在醫療健康領域,健全遠程診療平臺、慢病隨訪系統,讓偏遠地區或行動不便人群獲得更便捷的診療服務;結合智能穿戴設備收集患者數據,將醫患互動從“間隔的問診”延伸到“持續的關懷”。在應急管理層面,運用大數據、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手段開展防災減災監測,對突發事件實現動態跟蹤并及時預警,優化資源調度。在矛盾糾紛化解領域,可以打造“線上議事廳”“云調解工作室”等平臺,充分發揮數字技術突破信息時空、地理限制的優勢,實現多元聯調,提高化解效率和成功率,實現化解在早、化解在小。
完善制度支撐,構建協同長效機制。數字化賦能基層治理,必須強化系統化的制度保障與多元化的合作機制,建立健全“人防+技防+制防”的綜合保障體系,確保數字化治理的成果行穩致遠。首先,應制定數字化治理規劃,將其納入整體經濟社會發展框架,并結合各地實際,明確具體目標、資金投入和時序安排,防止“重建設、輕運營”或“一陣風”式的運動化投入。其次,加強政府、市場、社會組織協同聯動,政府負責頂層設計與監督管理,市場主體為技術研發與平臺運營提供持續動力,社會組織與社區志愿者則在服務落地和需求收集中發揮關鍵作用,從而在全社會形成“同頻共振”的合力。再次,為了保障數據安全與個人隱私,必須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,強化數字安全法律法規監管,健全網絡安全管理制度,完善數據交換規范、信息目錄規范、服務提供規范、服務質量規范以及資源使用流程,深化對數據安全的精細化管理并加大執法與監管力度,為數字賦能基層治理提供法治保障。最后,還需通過教育培訓、制度激勵等方式,幫助基層干部和社區居民培養數字思維與信息素養,使他們能夠積極、熟練地利用數字技術做好基層治理工作。
值班編輯:胡曉苗